原標題:西安市城改辦:
盡快解決39個項目回遷安置超期問題
市城改辦近期對全市已審批的城中村(棚戶區(qū))改造項目回遷安置超期情況進行摸底調查,發(fā)現有39個項目回遷安置超期。
西安市自2007年集中開展城中村和棚戶區(qū)改造工作以來,已啟動221個城中村的整村拆除和68個棚戶區(qū)項目的房屋征收工作,完成145個集體土地上棚戶區(qū)(以下簡稱城中村)和37個國有土地上棚戶區(qū)(以下簡稱棚戶區(qū))、涉及約50萬人的回遷安置工作。通過實施改造,推動了基礎設施建設,平抑了市場房價,改善了人居環(huán)境,提升了城市形象。
但是,隨著改造工作的不斷深入,目前城棚改工作出現了部分項目資金短缺、推進緩慢、手續(xù)辦理相對滯后、市政配套建設不同步等現實問題,亟待加以解決。據統(tǒng)計,目前有39個城棚改項目存在回遷安置超期情況,涉及新城、碑林、蓮湖、雁塔、未央、灞橋、長安、高新、經開、浐灞生態(tài)區(qū),超期時間最長的達62個月。
據了解,有關部門將盡快制定超期回遷項目處置方案,明確工作機構和人員,有效解決超期回遷問題;建立過渡費發(fā)放兜底機制,設立應急保障資金,確保群眾最基本生活保障。同時,積極籌措改造資金,多渠道解決回遷超期問題。各區(qū)、開發(fā)區(qū)要對資金缺乏項目統(tǒng)籌兼顧、分類解決。市城改辦將強化考核和責任追究,將超期回遷問題解決情況納入年度工作考核。加大督導,繼續(xù)實行掛賬銷號制度,將解決問題情況上報市政府督查辦,并定期通報。實行責任追究,對解決問題不力的區(qū)、開發(fā)區(qū),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。
其中,因資金問題造成回遷安置超期的13個城改項目和1個棚改項目,所涉區(qū)6月底前制定政府接盤、搭建融資平臺等方案,年底前實現復工;因征收緩慢造成回遷安置超期的10個城改項目和3個棚改項目,所涉區(qū)9月底完成征收搬遷任務;因配套設施、手續(xù)辦理滯后等造成回遷安置超期的2個城改項目和1個棚改項目,所涉區(qū)6月底前完成相關手續(xù)辦理;因其他原因造成回遷安置超期的9個城改項目,所涉區(qū)4月底前完成已建成項目的回遷安置工作,涉及實施主體和開發(fā)企業(yè)相關溝通協調事項,所涉區(qū)6月底前達成一致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