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彈弓配上精準的紅外線瞄準儀,保證“百發(fā)百中”;一張聲卡匯集數十種雌鳥聲,2000米外能遙控指揮;精心設下的捕獵夾,等著野生動物來“斷腿”……嚴寒過后,萬物復蘇的春天悄然來到。然而,對于野生動物們來說,等待它們的除了和風細雨,還有一些人精心設下的“天羅地網”。在全國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形勢下,違法獵殺野生動物的現象仍屢見不鮮。
在這個特殊的春天頂風獵殺野生動物者,除了那些心存僥幸、鋌而走險的非法捕獵者,還有一些利欲熏心、助紂為虐的不良商家。據報道,當前野生動物抓捕工具類商品和“教學”視頻充斥網絡,各種“神器”購買者眾多,且工具制作精良、傷害效果精準。“黑科技”用于“做壞事”,對野生動物來說無異于一場浩劫。
事實再次證明,革除濫殺、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依舊任重道遠,其長期性、艱巨性和復雜性不可低估。一些村民捕殺野生動物的目的并非販賣賺錢、牟取暴利,而僅僅是嘗鮮或玩樂,他們并沒有充分意識到捕殺行為的違法性,甚至把野生動物和自家飼養(yǎng)的家畜混為一談。這種觀念不改變,獵殺野生動物現象就難以根除。
治頑疾需出重拳,法治是關鍵。無須諱言,“獵野”“食野”陋習根深蒂固,“野味產業(yè)”規(guī)模龐大,和長期以來立法不完善、執(zhí)法不嚴格、監(jiān)管存漏洞不無關系。當前,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已經確立,修改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等立法工作正緊鑼密鼓地進行中,廣東等多地也正在制定出臺相關細則,將為革除陋習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完善立法、嚴格執(zhí)法、大力普法缺一不可,嚴格執(zhí)法無疑是關鍵。革除獵殺野生動物陋習也是一場人民戰(zhàn)爭,有必要建立完善有獎舉報制度,廣泛發(fā)動社會力量,讓獵殺者無處遁形。
依法嚴懲獵殺者,也不能放過那些“幫兇”。對野生動物殺傷性極強的彈弓、電網、氣槍等器械,應通過制度明確禁止其在線上線下銷售,從源頭切斷供給,并依法追究電商平臺和商家的責任。期待立法快馬加鞭,執(zhí)法毫不手軟,讓野生動物們在春天的和風細雨中自由暢快地生活。